.ui-dialog-content {
overflow: auto;
}
#modelTab td {
padding: 5px 2px 10px 2px;
text-align: center;
vertical-align: middle;
}
#modelTab {
width: 10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feeec;
border-right: 1px solid #efeeec;
}
#modelTab thead {
background: #f1f2f3;
}
#modelTab thead td {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 none;
height: 39px;
line-height: 20px;
padding: 10px 5px;
border-top: 1px solid #efeeec;
border-left: 1px solid #efeeec;
border-right: 1px solid #efeeec;
}
#modelTab tbody td {
table-layout: fixed;
width: 122px;
border: none;
height: 39px;
line-height: 20px;
padding: 10px 5px;
border-top: 1px solid #efeeec;
border-left: 1px solid #efeeec;
border-right: 1px solid #efeeec;
}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请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请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
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请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
出租仪器设备购置发票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请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收件:申请人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予以初审,告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3.审查: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3.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2.受理:对申请材料予以初审,告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3.审查: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3.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4个工作日 |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 江勇/赵文君 | 创新发展与政策法规科 | 受理不通过的告知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4个工作日 |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 江勇 | 创新发展与政策法规科 | 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 江勇/赵文君 | 创新发展与政策法规科 | 拟文办理,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哪些仪器可以申请此类项目? | 单台价格在30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入纳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网并向社会开放服务。 |
共享服务开具的发票台头是技术服务费或技术开发费可以申报吗? | 不可以申报,共享服务开具的发票台头必须为检测费、试验费、测试费、计量检定费。 |
请问市级有补助吗? | 对租用纳入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