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成立市科技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职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黄山市蛇类科学研究所转企改制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并组织实施;顺利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脱钩,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合规。二是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做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现有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40项。落实便企服务举措,通过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等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累计全程网上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12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09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42件。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推送信用基础数据,全年向市信用平台推送数据120条;健全项目管理中的决策与监督机制,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相关人员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290份。四是严格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积极配合市外办推进建立外国人在黄工作服务管理合作机制,全年共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42件,其中发放许可32件(境外+境内+延期),注销10件。五是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及时拨付市科技创新扶持资金334.6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规范出台政策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公众参与决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等程序,从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规范制定文件。修订出台《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等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领导班子决策前注重学法,必要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意见合法。二是规范科技项目管理程序。及时更新科技专家库,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中,随机挑选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召开论证会和评审会,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每位专家结合自身专业独立发表意见。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地平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局党组和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深化“三查三问”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十个严禁”,做到权力运行规范。二是认真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2020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4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7件),涉及乡村振兴、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人才等内容,均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并且主办件的满意率达100%,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政务信息609条。
(六)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在一楼大厅设置举报箱,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今年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4件,均在有效期内办结。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深入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通过周五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测试、学习强国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扎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已集中学法9次。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三下乡活动、“四送一服”活动、政策培训会等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科技法律法规知晓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2次。
虽然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职尽责: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培训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统筹部署安排。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法律顾问聘用、年度工作计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等,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研究审定《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事宜,全年研究法治工作2次。四是开展法治建设述职。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均落实了述法。五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2020年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大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精简、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聘外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加快融入杭州都市圈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政产学研用金活动,积极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引导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法律服务体制。全面推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诚信联合奖惩制度。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畅通企业服务渠道,切实解决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众参与决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备案审查等制度,确保政策制定科学民主,政策执行规范有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周五集中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教育等平台,不断强化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科技活动周、三下乡活动、宪法活动周等时间节点,落实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