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政办〔2020〕25号),组织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
2.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对关联单位之间共享服务、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以及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等强制性检测服务不在补助范围。
二、申请材料
1.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真实性承诺;
3.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含服务项目及收费明细);
4.2021年度内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5.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仪器提供方盖章);
6.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的证明材料或仪器提供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事项
各归口管理单位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9月16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发展与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357182。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请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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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处行政区域 |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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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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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 |
联系人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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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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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费凭证号 |
仪器设备名称及型号 |
入网仪器 设备编号 |
使用时间(小时) |
出租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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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服务费用总计 |
申请市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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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单位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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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科技部门 审核意见 |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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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科研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