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0X/201912-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其他,创新研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19-12-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16 08:47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技术创新中心作为全市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预备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行业技术领域,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推动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

二、主要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皖科基地〔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19年527日,市科技局起草完成《黄山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区县科技部门、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科技办、黄山高新区经贸局等单位征求意见。

5月30日,市科技局召开局务会,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7月5日,安徽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皖科基地〔201926号),市政府副市长毕普民批示“请市科技局研处并牵头提出推进‘一室一中心’建设意见”。结合正式印发的《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我局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9月24日,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11月5日,市科技局召开党组会,审议并通过《管理办法》。

11月11日,《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414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心的发展定位及建设意义;第二章认定条件及流程,明确了中心的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和建设运行主体,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认定程序;第三章运行管理,明确了中心主任负责制、管理模式、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事情报告制度、撤销中心资格的情况等;第四章附则,《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