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一)申请对象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内容
2017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为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三)有关说明
1、每年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高企认定办)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结果,择优提出拟奖补企业名单下发各市。
2、各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拟奖补名单中的企业情况再次核实遴选,并通知遴选后的企业申请。各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市科技局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四)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
2、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