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0X/201901-0004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19-01-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

发布时间:2019-01-21 08:43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阅读次数:

(一)申请对象

农业高校院所与市(县)政府合作共建的高水平、永久性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

(二)奖励内容

建成并运行一年以上的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在专家及团队组建、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及创新创业、农民培训、重点推广技术等取得显著成效,依据上一年度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可达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申请表”(附表);

2、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协议,共建共享的投入、保障条件证明材料;

4、建设规模,建成具备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培训功能综合试验站的建设用地产权证书、平面布局图及工程验收材料,农业推广示范基地土地扭转等证明材料;

5、对照“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申请表”所填内容,提供相关辅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