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全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黄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8月21日
网站征集渠道: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主办科室:黄山市科学技术局创新科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西路31号
邮编:245000
联系电话:0559-2357182
邮箱:273907179@qq.com
附件:1、起草说明
2、黄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皖政〔2024〕22号),市科技局起草制订《黄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订必要性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助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
二、起草过程
2024年5月,市科技局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起草制订工作,两次征求市直部门、区县意见,修改完善,召开局务会、党组会研究。
三、制定依据
《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皖政〔2024〕22号)
四、主要内容
主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组织保障4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面加快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更大支撑。设定了相关指标并包含创新赛马等涉及企业等指标。
(二)重点任务
1.培育科技企业队伍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2)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行动。
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3)建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4)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5)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和无研发活动“两清零”行动。(6)增强高等学校服务企业能力。
3.构建开放创新生态
(7)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8)利用工业互联网耦合创新资源。(9)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创新作用。(10)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运用。
(三)创新体制机制
1.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
2.改革科技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
3.改革科技投入机制。
4.改革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四)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聚焦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产出等创新“赛马”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
黄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转变创新理念、工作重点、资源配置和工作机制,打破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顽瘴痼疾,驱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涌现出一批知名科技企业和创新产品。
——科技企业队伍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更加完善,科技领军培育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1-2家、2家、480家、550家。
——企业创新力显著提升。研发投入85%左右源于企业,研发人员85%左右集中在企业,研发机构85%左右设在企业,发明专利85%左右出自企业,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得到有效解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80%以上。
——创新承载力不断增强。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协同创新更加紧密,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科技成果承接和转化能力与区域发展需求适配有效。
专栏 主要预期性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4年预计 |
2027年预计 |
创新投入 |
1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 |
10% |
年均8% |
2 |
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速 |
5% |
5% |
|
3 |
科技贷款增速 |
15% |
年均10% |
|
创新人才 |
4 |
新增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
5人 |
年均5人 |
5 |
新增高技能人才数 |
5000人 |
年均3350人 |
|
创新主体 |
6 |
高新技术企业 |
435家 |
480家 |
7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450家 |
550家 |
|
8 |
专精特新“小巨人” |
25 |
35 |
|
创新产出 |
9 |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 |
8% |
年均10% |
10 |
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速 |
20% |
12% |
|
其他 |
11 |
科技企业上市数 |
1 |
2 |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科技企业队伍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互认机制,简化外地整体搬迁来黄高新技术企业落地程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积极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行动。遴选扶持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上市意愿强的科技企业,开展精准服务,提升企业科创属性。落实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推动谷捷、昌辉等企业规范化股改,登陆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强化上市辅导,推动企业入驻沪深北交易所安徽服务基地,纳入交易所重点辅导范围,“一企一策”制定上市辅导方案。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人行黄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山监管分局)
(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3.建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部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职称评审和人才层次认定。支持企业精准招引“高精尖”产业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实施“青年俊才”“博士后才聚徽州”“菁英学子”等计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企业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合作+共享共用”方式,推广“星期天工程师”等模式,引进国内外优秀工程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院士合作设立省院士工作站。(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支持企业建设“研发飞地”,在市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人才,享受在黄人才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4.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培育)基地。支持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领域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建设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相关优势高校院所,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源头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和无研发活动“两清零”行动。持续推动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清零,运用科技创新券给予清零企业支持。落实省、市、县科技部门三级联动服务企业机制,落实清零“双无企业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增强高等学校服务企业能力。推动黄山学院硕士点建设。支持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及创新团队建设,高层次人才享受黄山市“迎客松英才计划”等政策,引育人才或团队纳入市“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市“前沿技术创新团队”、市政府特殊津贴等支持范围。高校院所结合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及学科发展布局,主动对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建设创新平台,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屯溪区人民政府)落实理工类教授职称评定标准,把服务企业实践及成效作为重要条件。加大高校院所科学仪器设备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以及科学数据、工程实验数据等向企业开放力度。(责任单位: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构建开放创新生态
7.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支持企业在市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承担“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任务。落实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政策,招引省内外一流科技人才团队来黄创新创业。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人才团队来黄设立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市外来黄投资的企业,原则上按“两清零”要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引导在黄设立研发总部(中心)。举办安徽“双创汇”走进黄山活动,依托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和安徽科技大市场,推动创新资源供需对接。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加强合作,推进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8.利用工业互联网耦合创新资源。充分利用羚羊等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上平台、专家智库聚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速数据汇集,提升平台创新资源耦合能力。推动企业“登云”建设虚拟研发机构,开展线上技术创新研发、线上对接、线上转化,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9.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创新作用。鼓励市外企业家来黄设立异地商会,承办区域性活动。支持在黄异地商会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龙头商会。支持组建异地黄山籍企业家商会,鼓励全国各地黄山籍企业家商会积极参与“双招双引”。探索引进科技类国际社会组织并在黄注册,助力产业技术创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10.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运用。引导重点产业企业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缩短审查周期。推动企业牵头建立专利池、开展专利导航,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在园区、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突破技术壁垒形成产品,遭遇进口同类产品短期大幅度降价的,由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相关部门可依法及时启动反倾销调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黄山海关)支持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项目中采取评定分离制度,优先采购“三首”等产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加大政府采购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创新体制机制
(一)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机制、组织实施机制及评价机制。深入开展“海聚英才·揭榜挂帅”工作,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通过“企业出卷、高校答卷、市场阅卷”模式,汇聚各方英才助力科技创新,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领域,着力解决一批产业共性技术或企业关键技术难题。将项目主导权赋予企业,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攻关机制。改革项目管理方式,强化“军令状”、责任书制度。赋予企业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财政局)
(二)改革科技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产业急需人才“校招企用”新模式,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高校任教,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责任单位: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打通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黄山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符合条件的工程硕博士人才可破格参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责任单位: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改革科技投入机制。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力争全市财政科技资金80%左右投向企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深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推动“贷投批量联动”业务扩面增量,启动实施高成长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计划。推广“技术流”“科创打分卡”等评价授信模式。(责任单位:人行黄山市分行,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山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支持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推动落实省市县联动科技保险补助机制。改革支持方式,建立财政资金、社会资本、专项基金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企业创新平台的支持,探索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向重大创新平台一体化配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改革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行科技创新费用加回、考核加分、人才加薪、股权加持、责任减压、生活减负等“四加二减”正向激励措施,强化市属企业创新责任,鼓励国有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并于企业负责人薪资相挂钩,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创新激励系列政策,在符合工资总额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相关子公司探索实行更加灵活、具有竞争优势的工资总额决定和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
我市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聚焦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产出等创新“赛马”工作,推动各区县、各部门担当作为、比学赶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订,加大贯彻落实力度。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08-22 15:152024年7月22日至8月21日,我局就《黄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